中國時報記者呂健豪/新北報導
新北市地政局將於4月1日到6月30日公告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建物,根據統計,新北累計至今將近12萬筆,依相關法令,不動產的繼承登記要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沒有辦理,除需負擔最高登記費20倍的罰鍰外,這些不動產也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
根據土地法規定,土地、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除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罰20倍之外;如滿1年仍未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就會依同法規定,公告3個月促請繼承人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列冊滿15年,將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地政局表示,今年度公告未辦理登記繼承人共計2403人、土地1萬3195筆、建物計865棟,各地地政事務所也將從4月1日起公告列冊管理資料,至7月1日止(因6月30日為假日順延),據地政局統計,自2009年起至今,新北市未辦理繼承登記已達將近12萬筆,相關資料也會公告於各地所官網,另可查詢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及法令規定等資訊。
樹林地政事務所27日率先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包含樹林、三峽、鶯歌等3個行政區,共計291人、土地3015筆、建物56棟未辦理繼承登記。樹林地所也提醒,除了透過公告及寄送通知單通知繼承人外,因適逢清明時節,為了能貼近民眾,宣導辦理繼承登記,將於4月1、2日兩天,與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分別在三峽及樹林生命紀念館舉辦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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