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鄭國樑/連線報導 2022-09-11 06:24:37
疫情、缺工、缺料衝擊公共工程,預售屋交屋延遲爭議變多。中市府統計,去年有15件申訴案,今年1至8月就有14件;桃園市去年掛零,今年迄今已有同建案10件申訴。消保官提醒,延遲交屋幾乎成常態,建商違約在先,不能要求解約,消費者可申訴保障權益。
鄭姓消費者說,他在台中南屯買4房預售屋,原訂今年3月交屋,但迄今僅外觀蓋好;建商把工班拉到其他戶數較多的建案,他現在房租、房貸兩頭燒,怕建商亂蓋或惡性倒閉,消費者真弱勢。
台中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說,預售屋交屋延遲爭議增多,去年15件,今年到8月有14件,年底前恐再增加,多數建案交屋延遲半年以上,全數都協商不成,有些購屋者已向法院提告。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說,下半年透天厝交屋恐延遲半年、大樓建案甚至達1年,有的建商送家電等好康,或透過協商解決,新建案拉長工期,或改為先建後售避免爭議。
王至亮說,依據定型化契約,若延遲交屋,建商得給付延遲利息,以房地價款萬分之5計算;若消費者付款100萬元,每天違約金約500元,也可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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