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央行第七波打房措施引起外界熱議繼承祖屋卻被取消買房寬限期問題,補救措施已經明朗。
 

據了解,央行將朝二大方向給予豁免條件。據央行規畫,可能會要求簽切結書,保證持分繼承的不動產是由繼承而來的。

 

至於上述兩大方向,一是房貸借款人名下不動產持分是由繼承而來,且座落地區和借款人實際工作及居住地完全不同;另一方向,則是該繼承房產需超過一定屋齡,且很難有居住事實。

 

央行之所以願意給予繼承者豁免,主要在於認同很多民眾困擾,尤其是「北漂族」,中南部若有祖傳老屋要繼承,例如老式的三合院、四合院,甚至還不是一人獨自繼承,而是好幾個兄弟姐妹一起持分,如此更增加處分上的困難。

 

即使一人獨立繼承,恐怕祖傳老屋也不是說賣就能賣,銀行圈就戲稱,這個規定若沒有配套,恐怕會讓很多民眾都被迫成為「不肖子孫」去賣屋,來換取銀行給的房貸寬限期。

 

根據央行的規畫,繼承相關的購屋寬限期解決方案出爐後,可能的做法應該會比照先前換屋族簽切結承諾書的方式,如對於持分繼承的不動產,保證是由繼承而來的,而非與人家一起合夥投資而來,同時也將明訂在央行公布的QA,把適用的條件、情境寫清楚。

 

但同樣被市場高度矚目的「換屋族」問題,據了解央行的基調目前是比照現行換屋族簽切結書,保證一年內一定把舊宅賣掉的方式來執行;對於房仲公會在周二發出九大訴求請命,爭取換屋的期限能夠從一年延長到兩年,央行目前的態度傾向不放行,其中最主要原因在於,央行認為給予換屋族一年賣房的時間已相當足夠,兩年「叫投資不叫換屋。」

 

上述對「繼承者」的寬限期補救措施,如果民眾的繼承地是在雙北市,由於雙北市的不動產價值是全國最高,被豁免機會不大,或是即使被豁免,恐怕也必須是在繼承的不動產「完全無法住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