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編號:李小姐 210315
※案件類型:附買回
※案件時間:2021/03/15
※案件地區:新北市三重區
※案件地址:三重區力行路一段17X巷4X號X樓
※備註說明:附買回
※物件相關補充資料:
公司專員前往標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17X巷4X號X樓訪視,得知李小姐自已是自營商,再標的地址開工作室,由於COVID-19的疫情影響下,嚴重的影響收入,導致房貸也繳不出來,信用也不正常,已無力負擔現有利息面臨房屋被法院查封。
經公司建議以附買回方式,經過兩年的時間,李小姐已附回買房屋,不僅擁有房屋,信用也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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