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2 18:06
法官認定神明桌及祖先牌位並非廢棄物。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基隆男子朱德清前年以妻子名義標下一戶法拍屋,卻沒有與前屋主協調搬遷、點交等事宜,就找鎖匠開門進屋,並請人將屋內祖先牌位等物品丟掉,結果挨告毀損罪,遭高院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定讞。
這起事件發生在基隆,2019年盧姓女屋主因為積欠大廈管理費,房屋遭基隆地院查封拍賣,朱德清雖以妻子名義得標,但拍賣公告載明該屋「現況及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等語,也就是說,得標人須自行與前屋主協調搬遷、點交等事宜,否則房屋仍屬前屋主合法佔有中。
沒想到2019年10月朱男沒和前屋主協調點交等事宜,就花2000元找鎖匠開門進屋,並請人將屋內神桌、祖先牌位、佛祖台、香爐、飯桌等物品丟棄。
盧女返家發現門鎖被更換,且祖先牌位等物品遭丟棄,怒告朱男毀損。
盧女出庭表示,她根本不知道房屋遭法拍,也沒有想要賣屋,才把祖先牌等物品留在屋內。朱男則辯稱以為投標的房子已因積欠水電費被斷水斷電多年,才認定屋內物品是廢棄物。
法院認為朱男明知拍賣公告上關於法律關係需要自行處理的說明,得標後卻沒有和前屋主協調點交事宜,因此認定朱男有毀損犯意,仍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林裕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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